放宽市场准入与优化监管紧密结合,广州南沙正探索建立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南沙意见》)。据介绍,南沙放宽准入和加强监管改革,部署了15条具体改革举措。其中11条为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措施,4条为优化监管的具体措施,于2023年12月正式印发实施。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道,南沙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措施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谋划重大体制机制改革,从国家层面体系性统筹设计的重点改革任务。另外一类是发挥南沙既有领域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改革举措。
此外,《南沙意见》中还有4条为优化监管的具体措施。肖渭明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改革实践中发现,要想做到“放得开、接得稳”,就要持续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激发更多潜力活力。《南沙意见》提出了要从全链条、跨部门、重点领域等方面着手,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多元协同格局,努力打造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准入监管模式,为在全国层面完善与市场准入制度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探索经验。
广东省体改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南沙意见》重视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这是改善营商环境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很多问题都是“老大难”,光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其次,营商环境在国际层面进行比较,《南沙意见》重视国际化对接,是打造国际化世界级大湾区的要求。最后,《南沙意见》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服务。某种程度上,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决定了高质量发展方向,营商环境改善要提供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条件。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司负责人王火旺介绍道,《南沙意见》以南沙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为突破口,率先在重点领域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先行先试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探索创新。
南沙将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并健全跨部门准入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同时强化重点领域准入监管,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新型非接触式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此外,未来南沙还将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协同市场监管格局。鼓励引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标准组织发挥资源链接优势,针对《南沙意见》涉及的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建立健全行业自治规则,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能力,同时畅通各类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
在谈及形成多元协同格局还有哪些地方需要优化时,彭澎认为,国际化视野的真谛在于同等对待,主要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同样,需逐步做到国内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一样待遇。